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设立党委(总支)的各学院(系)、直属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一般为同级党组织副书记,同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机关各部门和未设立党委(总支)的直属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与单位班子成员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做好统筹谋划,明确各阶段建设重点,深入研究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的单位或领导,学校将进行严肃问责。

二、开展教育宣传,营造良好风气

各单位要把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教师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以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培养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营造优良师风教风学风。教育引导管理服务人员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对《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武汉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制度的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典型的教育宣传活动。结合学科特点,引导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参加师德教育实践活动,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厚植教育情怀。积极挖掘选树师德典型,讲好武大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形成强大正能量。关心关爱教职工,形成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三、严格师德把关,严肃师德失范行为处理

各单位要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各类人才工程的评选和评先推优中要坚持师德为第一标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入口关师德审核的内容和流程设计,在招聘录用、人才引进等方面,切实把好初审第一关,将师德第一标准落细落实。

各单位要增强党管人才意识,切实承担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问题排查、预警和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摸清师德失范行为的苗头性倾向,进行必要的谈话提醒;摸排风险点,做好预警,及时化解潜在风险,消除隐患。公布师德失范行为举报电话、邮箱,明确专人负责。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如实向学校上报有关情况。

四、相关工作要求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要一以贯之地坚持筑牢“高线”、严守“底线”、不碰“红线”。各单位党政班子要密切配合,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根据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加强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自查摸排,梳理总结工作经验,查摆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举措,制定完善师德师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筹划安排好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自查摸排情况报告、师德师风应急处置预案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6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1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sgzb@whu.edu.cn。

联系人:许欢欢   联系电话:68752217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