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21     浏览量:

为做好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及计划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专业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拟接收8名)。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 105300公共卫生(拟接收4名)。

(三)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专业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视博士招生计划择优)。

根据报考生源实际情况,会对推免生接收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推免工作结束后,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我院硕士推免生或直博生。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流程与安排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一)考生填报志愿

9月22日上午9时起考生开始报名,每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已参加我院预推免报名考核的考生,须在9月23日上午9点前按规定完成报名相关流程,报名专业与预推免一致。

(二)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于9月23日上午9时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系统进行确认。根据接收计划,复试通知一般为差额发放。

(三)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在回应时限内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回应时限内接受复试的同学,视为放弃复试。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发放待录取通知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批准后,9月25日上午9时起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复试考核

学院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安排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包括素质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复试内容按学校文件要求确定。

(一)素质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情况、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以及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察考核。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及心理素质等。心理素质测试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鉴定。

(三)复试综合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素质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素质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五、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二)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撤销。

(三)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安排,在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接收工作。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本细则由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9078(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