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负责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学院成立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当年无亲属报考本学科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分组和成员随机确定,组长由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定,实行集体负责制,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划线原则
依据学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剩余 指标数 | 上线 人数 | 备注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 | 总分 |
1004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55 | 50 | 210 | 325 | 11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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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 公共卫生 | 55 | 60 | 220 | 355 | 45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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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22日前联系我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及要求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 3 月29日上午8:30—11:00
地点:武汉大学医学部2号楼2楼211会议室
考生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准考证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及成绩单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用:100 元/人,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
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请见附件1),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请考生提前将承诺书内容手抄或打印在一张纸上备用,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复试安排
专业课笔试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及综合面试 | 备注 |
3月29日14:30—16:30 地点:医学部2号楼202教室 | 3月30日8:30 医学部杏林体育馆一楼学生活动室 | 面试具体分组详见现场安排 |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学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复试小组负责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在统一时间集中进行,由各学科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和分组随机确定,组长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定。复试小组须认真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当场给出评语和评定面试成绩,并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复试现场将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和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包括: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查。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综合面试时同时进行。
请考生携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等参加笔试和综合面试。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 0.4 + 复试综合成绩×0.6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20%+外语测试×30%+综合能力测试×50%
学院将对复试成绩原始记录、核算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比对复核,确认,并留存备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六、调剂
根据生源情况,2024年度我院不接收调剂。
七、双向选择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请拟录取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联系导师(导师简介见学院网站),进行双向选择。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科学精神等方面。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1.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院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为非定向(专项计划除外)
2.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十一、信息公开
学院网站将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本细则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027-68759078 (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027-68754125 (工作时间开通)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QQ群608690922,请按“姓名—准考证号”实名申请加群,以便及时了解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最新信息。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