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量:

为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关于做好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公共卫生学院202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相关工作。

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成立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无近亲属报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实行集体负责制,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的综合考核。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3人,目前已招收硕博连读生5人。

、确定候选人

4月9日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按学习背景、研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三个部分对考生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并现场打分。

评议成绩=学习背景×30%+研究能力×30%+科研潜质×40%

考核专家组集体评议的评议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是决定是否入围综合考核候选人的基本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4月11日-4月17日

考生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或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4920

公共卫生学院博士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9078

综合考核安排

1. 考核方式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线下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2. 时间地点安排及收费

20244月28日 8:30-11:00 报到、资格审查

       14:30-17:30 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笔试

20244月29日 8:30 综合考核面试

报到、资格审查,笔试,综合考核面试地点:医学部2号楼211会议室

综合考核收费标准180/人,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

五、资格审查

综合考核前,学院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核验考生证件、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

1. 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

2. 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 入学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5. 所有考生需签订《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2)。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创新潜质三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1、学术水平的考查

1)外语水平。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可包括英文个人介绍、现场抽题和文献阅读等。

2)学术素养。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3)创新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考生根据本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和展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制作PPT进行10分钟汇报。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成绩测算

总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 外语水平×30%+学术素养×40%+创新潜质×30%

七、调剂

我院2024年不接收院外及校外调剂博士考生。

八、录取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是录取与否的基本原则。总评成绩、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潜质任一部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录取类别、学习方式、收费标准、奖助体系及有关要求请见《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

九、信息公开与公示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自觉接受学校对本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巡视和监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环节和综合考核小组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者,按照规定从严处分。

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录取情况,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027-68759078 (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

027-68754920 (工作时间开通)


请各位候选人务必申请加入 “2024年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综合考核”QQ群,群号:132029486,请按“姓名—准考证号”实名申请加群,以便及时了解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最新信息。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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