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大财字[2022]18号)、《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11月印发)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使用科研经费,请各学院、科研机构于12月底前采取适当方式将上述文件精神向所有科研人员传达,要求科研人员参照《武汉大学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见附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附件:《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含《武汉大学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