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量: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各学系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2024届本科毕设各环节管理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教字[2008]21号)执行,此通知只对部分要点及补充要求进行说明。

2、我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确定以学生、教师双向自愿为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不得超过5人。一经确定,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导师。2024届本科毕业生选导师情况详见“附件1-公卫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选择统计表”。

3、2024届毕设的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查重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抽检、评优、电子存档等各环节工作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模板(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选题

202311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师生双方确定选题、下达任务书等工作。学生请参考“附件2-毕业设计(学生)操作手册”,教师请参考“附件3-毕业设计(教师)操作手册”。相关要求如下:

1. 选题,是确保毕设质量的关键。选题应政治方向正确,兼顾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实验研究类型课题原则上比例不低于75%。保证一人一题。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分。指导教师、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任务书,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下达任务书(附件4-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包内),明确阅读文献资料数量和深度的要求、综述要求、论文要求、时间进度安排等。

(二)开题

202416学院统一组织开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要求如下:

1.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开题,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报告会。

2.开题,学生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开题报告(格式见附件4文件包)。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开题报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和开题报告进行评分并提出指导意见。对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重新开题。

3.开题结束一周内,学生应按要求修改或完善开题报告,并在“系统”内完成提交。

(三)论文撰写与指导

20241-4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相关要求如下:

1. 论文撰写规范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见附件4文件包)执行。

2.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约定指导时间,持续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给予指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一切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学生应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做好指导交流记录。

3.学院鼓励各导师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和预答辩,及时掌握学生论文进度,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改进,确保论文质量。

(四)查重、评阅与答辩

2024517日前学院统一组织答辩,相关要求如下:

1.论文查重2024420日前完成原则上,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0%以内,高于比例限制的论文不能进入评阅和答辩环节。学校在系统中为每位学生提供两次免费论文检测,检测报告与论文定稿一起提供给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和管理人员查阅。请学生不要在系统之外的机构或平台进行查重,以免论文被盗用、窃取和倒卖等,影响正常毕业。

2.评阅资格审核2024425日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首先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价(不评分),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评阅

3.论文评阅202451日前完成在指导教师同意送审评阅的前提下,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对论文的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价、评分,评阅意见不少于80,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尽量具体,并明确是否同意答辩。评阅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

4.答辩资格审核202457日前完成学院应严格审核答辩资格。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小组)应审核答辩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能获得答辩资格。答辩材料包括毕业论文及相关工作成果、论文检测报告、指导教师审阅表、评阅评分表等。

5.答辩组织202458-12日安排答辩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执行。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及时在系统中填写答辩评分表。

6.论文定稿2024513-16答辩结束后,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照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修改论文、签署“郑重声明”、形成论文定稿,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并在系统中提交。

(五)成绩评定

2024519日前,学院组织完成成绩登载。

1.毕设成绩包括开题报告评分、论文评阅评分、答辩评分三个部分。分别所占的比例为20%、30%、50%。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

2.对于毕设成绩不及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答辩者,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二次答辩或缓答辩机会。原则上,二次答辩的答辩评分不超过70分。

3.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必须严格坚持评分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实践能力、论文质量及其他有关要求全面衡量,客观评分。学生成绩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分原则和参考评分标准评定,不得降低要求。

(六)优秀毕设评选

2024526日前,组织优秀毕设评选。

1.评选范围:2024年应届本科毕设;双学位毕设不参与评选;涉密毕设不参与评选。

2.各答辩小组委员专家根据本组学生论文完成情况及答辩评价,向学院推荐参与学院优秀毕设评选名单。通过学院组织的优秀毕设评选后,学院再向大学推荐。学院推荐的优秀毕设数量不超过毕业生人数(不包括双学位)的5%,推荐名单应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后在系统中提交。

3.学校复核、公示、发文。

(七)校级抽检

2024531日前学校组织校级抽检。

1.抽查范围为:各专业成绩合格、排位后5-10%的毕设,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设。抽检内容包括论文质量评议和过程管理评议。

2.专家评议与反馈完成后,学院将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论文再修改和再提交等工作。

(八)工作总结和档案整理

202463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档案整理工作。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