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申报表
举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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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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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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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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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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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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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讲 人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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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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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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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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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国际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党委宣传部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1. 在校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要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2. 活动举办单位须提前一周填写申报表,报主管单位审批。 3. 校外人员来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须经主管单位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4. 邀请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来校的,须附上主讲人员背景介绍,报国际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 5. 本表一式四份,主管单位、国际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宣传部、活动场地管理部门分别存一份。 |